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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口腔医院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立项申请指南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立项指南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一、 目的:规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立项申请程序,便于相关申办方、合同研究组织以及研究者操作实施。 二、 范围:适用于所有本院欧洲杯足球网_欧洲杯线上买球-投注|官网开展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。 三、 规程: 1. 申办方需向机构办公室提交委托研究的委托函,并携带试验相关资料(见附件1)与机构办公室接洽,机构办公室审核试验资料后,根据专业科室在研项目情况,推荐主要研究者(以下简称PI)。 2. PI了解试验流程及相关事宜,并确定有足够的时间和能力承接该项目后,填写《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伦理审查申请表》,连同申办方提供的其它伦理审查资料(附件2)交至伦理委员会办公室; 3. 伦理委员会秘书进行形式审查后,出具受理通知及缴费通知。申办方缴纳伦理审查费后,伦理委员会召开会议对项目进行伦理审查。 4. 取得伦理审查批件后,PI填写《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立项申请表》、《主要研究者声明》和《主要研究者简历》,并于5个工作日内提交机构办公室。 5. 申办方、机构办公室和PI共同拟定并签署试验协议。机构办公室为该项目编号建档,发放《临床试验启动通知》。申办方按协议规定支付首笔研究经费。 6. 申办方(或CRO)负责召开临床试验培训启动会,提前将备案资料和监查计划送交至机构办公室,并通知机构办公室该项目培训启动会的时间和地点。由PI对参加试验人员进行试验分工授权。 7. 试验正式启动。 注: 1)如有疑问请积极联系本机构办公室(022-83219160)和伦理委员会办公室(022-27122381)。 2)试验进行中,申办方(或CRO)有义务配合机构办公室进行临床试验质量控制工作,并按时递交监查记录。 3)试验结束后,机构质控员对全部试验文件进行真实性、规范性质控检查,合格后方可撕表。 四、 附件 1. 附件1:立项申请资料清单 2. 附件2:伦理审查资料清单 附件1 立项申请资料清单
注:纸质版材料应以黑色快劳夹形式提交,并分别标注出每部分的内容,不同内容的材料之间有分隔页,其中3-7项需盖公章,如为多页材料请加盖骑缝章;电子版材料应与纸质版一致(PDF格式),可通过u盘、移动硬盘等形式提交。 附录2 伦理审查资料清单
注:提交形式同附件1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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